电子商务出现时间不长,却对经济发展、改善流通,特别是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出现是种种问题却没有真正的法律来维护和管理,但是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无疑是个好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1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首次审议。长期关注电子商务立法进程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草案》的审议对于我国电子商务法制化将是一个里程碑事件,电子商务发展有法可依,将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此举意味着正式版的电子商务法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能落实实施了,这对于网购消费者而言又多了一层购物体验的保障。尤其是草案当中对快递纠纷、删差评骚扰等影响了大量用户的问题做出了详尽的权责划分。
草案对一直备受争议的差评问题也有了具体的要求。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有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等行为。
很多用户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淘宝购物时,经常会在包裹中看到附带的一张求好评的单页,其中还会有晒单好评返现,或者有时给了中评或者差评之后都会不断收到卖家商量修改评价的电话,若是不同意修改,有的卖家或采用一些非法极端手段,影响买家的影响正常生活。对于这种情况,草案规定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有相应处罚。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 对于网购一族底气足了,删除差评、骚扰威胁交易对方将遭重罚,网购商品质量有问题?可要求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快递发生延误、丢失、损毁获赔将有法可依。事情是好的,电子商务法出台对电商网购消费市场有着正面的促进作用,关键还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是否能够真正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