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7号在珠海拱北口岸派出所报案,我于3月份在拱北口岸附近买卖一辆二手车,开到深圳后,此车为盗抢车辆, 我报案诈骗,却迟迟没有回复,再5月30号在网站上投诉后,派出所才有了回复,说是应该深圳警方处理,或者是法院起诉,不属于公安范畴,于6-4日。派出所8885277的电话,莫警官来电,说和卖车的做过笔录 了解过 ,说这个案件,属于经济纠纷,我问其怎么判断的?他回答说和对方的了解到案情情况?我就奇怪了,案情了解还有从嫌疑人那里去说这个情况地真实性的。?那么真正的情况警方有没有去了解呢,?并没有一个电话来电和我进行核实,并几次的说出 ,这个案件复杂,又是广州 又是深圳,这是一个警官应该说的话吗,?复杂 就不办了吗,?真的有了解清楚案件 的情况吗,?让犯案者就这样,逍遥法外,?对方的人是多少嚣张在这个事情上,警方就如此果断的和对方一次笔录后,就不处理了,我很怀疑拱北口岸派出所的办事能力和因案件复杂而像推辞一样的话。我们老百姓不求你破案神速,只求办案公正。
经调查,此事件乃车辆买卖纠纷,不属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建议到法院提取诉讼。
市公安局 2016-06-08 17: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