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龙岩市区限价商品房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购买了一套限价房,想咨询龙岩房管局,如果满五年要出售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关于限价商品房的转让、出售等交易问题,按照《龙岩市区限价商品房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龙政综【2012】178号)规定执行;相关收费标准也按照此《暂行办法》执行。请说明下收费的具体标准,谢谢
黄先生你好:
2012年4月17日,市政府颁布实施《龙岩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龙政综{2012}178号),规范了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2015年10月26日,市政府颁布实施《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龙政办{2015】257号}),其中“第二十四条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取得:....2007年8月7日(含7日)之后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满五年的,按申请上市交易之日的同地段同类配套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与原购买保障性住房价格差价的70%收取”的内容,已对限价商品住房退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前提下,依上述相关政策规定及办事流程,前往龙岩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龙岩市不动产权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
你可登陆龙岩住房保障网(http://www.lyzfbzw.com)了解相关政策,仍有疑问,可咨询龙岩市区保障性住房审核办公室(联系电话: 2330099)。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9-21 16: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