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畜牧水产局敢于捏造事实

2013年05月16日长汀县畜牧水产局给出捏造事实的“汀畜水[2013]42号文件”,文件所反映的私建养猪场建立的时间,规模,存栏数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
红头文件的背后是否隐藏着见不得人的事情,请纪委部门认真对待。
1、反馈文件中养猪场初建时间与事实不符。养猪场初建时间是2009年三月以后开始抢建,而不是文件中所说的2007年。
2、养猪场的面积与事实不符,文件中说的沉淀池,生化塘根本就不存在.
3、沼气池的排放是按2009年初建规模建成,且在建沼气池过程中因没有安全防护措施,致使本村一位老人在放牛时掉入池中淹死。
4、2012年11月向宣成乡政府实名举报此违规养规猪场情况,且多次询问乡政府如何处理此事,但不知乡政府已作出仅拆除部分生猪养殖场的有何依据?
经核实,长汀县畜牧水产局2013年5月14日下午接到汀诉转字[2013]第053号投诉件转办件后,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县环保局、宣成乡政府、中畲村委一同对宣成乡中畲村钟生华猪场情况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实事求是,通过现场调查和认真听取乡村干部情况反映以及当事人双方意见,详细掌握了钟生华猪场的实际情况,经长汀县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宣成乡政府、中畲村委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讨论,一致认为钟生华2012冬新建的猪舍应限期在3个月内拆除(即2013年9月底以前),当事人双方对当时的讨论情况和相关调查数据均未提出异议,调查情况已向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反馈。2015年3月3日,我局再次与宣成乡政府联系核实,确认钟生华老猪场建于2007年,与原调查情况一致,2012年冬新建猪舍已于2013年11月份被拆除。(长汀县农业局于 2015-3-4 09: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