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借了3.7万元 一个借了4.5万元,桐乡两男子偷借条被抓


家住桐乡市高桥镇的张强、李翔、王勇3名年轻男子,原来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平日里常以兄弟相称。3人中,张强做一点小生意,经济条件最好,因此,李翔、王勇多次向其借钱,并写下了借条。
李翔花钱大手大脚,尽管家境一般,但他平时用的都是名牌,买个钱包就花了两千多元,为了提高所谓的“生活品质”,他前后一共向张强借了3.7万元。而王勇借钱纯粹是为了还赌债,他一次次向张强借钱,累计借了4.5万元。
按理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李翔、王勇这两个朋友却动起了歪脑筋。
潜入好友卧室偷借条
去年12月份,张强多次要求李翔还钱,但李翔总说没钱,两人因此闹得很不愉快,并不再往来。然而,因为自己的借条还在对方手里,李翔总觉得自己有把柄被张强抓着,心里总归有个疙瘩。
12月22日,李翔和王勇相约吃饭。席间,李翔问王勇总共欠张强多少钱,王勇说欠了他4.5万元。这时,李翔对王勇说:“你之所以欠了张强这么多钱,我觉得很有可能就是他下套,让你逢赌必输,越借越多。”听李翔这么一说,王勇点着头,想想也是。
于是,李翔和王勇商量,一定要把他俩的借条拿回来。因为3人之前是很要好的朋友,李翔和王勇都知道,张强把所有的借条都放在他卧室衣柜的一个鞋盒里。李翔对王勇说,要是有机会,可以把借条偷出来,然后烧掉。
无巧不成书。就在第二天,张强主动邀约王勇在平安夜(12月24日)去他家中聚会。王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李翔,李翔听后很兴奋,再三交代王勇要把握好这个机会,两人约定一有情况随时电话联系。
12月24日下午,王勇如约来到张强家聚会。正在他苦于无从下手时,张强却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让他赶紧到桐乡。于是,张强和王勇同时出了家门,张强去了桐乡,王勇则说“回家”。
看到张强开车走了,王勇马上给李翔打电话,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他。因为张强家中还有母亲和姐姐,李翔教王勇编个理由,然后名正言顺回到张强家里以便偷出借条。毕竟是偷东西,王勇脑子很乱,想不出一个好理由。李翔就提示他,可以以忘记东西为由,潜入张强卧室。
有了理由,王勇大着胆子来到了张强家,并且顺利地把鞋盒里一整叠借条都偷了出来。按照事先约定,李翔和王勇找出了自己的两张借条,一把火烧掉了。
债权人向派出所报案
事情到这里,张强一时半会儿还发现不了。可是,李翔在翻看剩下的借条时,居然看见了一张出借人写着自己名字的借条。原来,这张借条是张强一个远房亲戚借钱时写下的,因为张强怕被家人发现会说他,当时就把出借人写成了李翔。
这张6万元的借条对手头原本就不宽裕的李翔来说,简直就像是天上掉下的馅饼。2015年1月3日,李翔拿着这张借条找到了张强的这位远房亲戚,并说是张强让自己来要钱的,这亲戚很爽快,当场就把钱给了。
看着这么多钱,李翔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离开了。可是他前脚刚走,亲戚后脚就给张强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已经把钱给了拿着借条的李翔。这让张强吓了一跳,他赶紧回家找鞋盒,这才发现,一整盒的借条都不见了。
于是,他打电话约李翔和王勇见面谈,可是李翔和王勇都不愿意出来。他们认为,对方即便报警,警察也不能把自己怎么着,毕竟他们偷的是几张纸而已。
随后,张强来到桐乡市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报案。当民警找到李翔和王勇时,两人都觉得警方是小题大做。办案民警告诉他们,如果光偷借条的确不构成犯罪,但是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去偷借条并销毁就构成犯罪,而且以借条上写明的金额进行论处,因为借条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因为李翔借的3.7万元,多用于购买实物,属于合法有效的债务,而王勇借的4.5万元是用于还赌债的,属于非法债务。因此,李翔必须归还向张强所借的钱。而张强和王勇之间的债务则需要两人协商解决。
李翔和王勇因涉嫌盗窃罪,日前被桐乡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南湖晚报)

怎一个贪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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