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你好,恳求回复以下问题,谢谢:
我在新城区购置物业后需装修,想把原来的卫生间扩大(原来的太小了),向小区物管公司申请,他们回复是违规装修,他们没有权力审批,如有需要,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居委会,建设局,规划局,执法局。我按照指引分别致电了解,得到如下回复(排名不分先后):
1、这个装修问题不是我们可以管理的,你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2、这个装修问题已不属我们管了,已分到其他部门管,你去7楼问吧(顺德区政府)。
3、这个不属于我们管理的。
4、这么小的问题,应没问题的。
就一个小问题,回复的结果就是这样。
那请问,这个问题我应该向那个部门咨询?
是那个部门负责人?
是那个部门管理的?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可以批得到?
那个部门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权力是他们之上的?
期待尽快回复,我要赶着装修,否则无屋住了。
尊敬的信访人,为更好地调查处理你所反映的问题,请告知我们你所购买的是哪个小区。具体情况你也可通过通过电话向我局详细说明情况。电话:82245801。
2010-04-14 1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