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大甲镇新农合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1、县内医院,直接报销。一般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以上是存在身份证或户口本的情况。
没有身份证号码,需要提供城乡医保参保人身份证明。
城乡医保参保人身份证明:在缴费时,无户籍人员有要求填写《城乡医保参保人身份证明》并盖章。
2、到县外就医如何报销?
(1)参合群众在县外定点医院(包括宁德市范围乡级、县级医院;市级5所医院;省级14所医院)住院,凭身份证(儿童凭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无卡者用合作医疗证)即可在就医医院办理出院补偿(外伤、分娩者需回古田补偿)。
(2)在以上定点医院以外的全国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住院,应提供下列材料回古田县办理补偿:
《古田县新农合住院患者登记表》、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证明、出院小结;外伤患者需另外提供《意外伤害性质认定表》及入院记录、长短医嘱。
《古田新农合住院患者登记表》、《意外伤害性质认定表》可到古田县合管中心或就近到各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领取,也可到古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tian.gov.cn/gtzfw/)下载。
3、因意外伤害住院如何办理补偿?
因意外伤害住院办理补偿必须由患者或家属如实填写《意外伤害性质认定表》中外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经经治医师签名,经治医院盖章后,上报审核,并经县新农合中心调查认定并公示后确属于可补偿情况的,发放补偿款。(大甲镇于 2017-8-28 17: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