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非法买卖

宁德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工程 投标时间 2月13日 上午9.00分。后因福建省禹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福建省禹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非法转卖给八都云淡当地姓游的村民施工,希望相关领导进行有关调查!!
关于反映福建省禹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工程问题的调查情况反馈
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
贵平台2015年5月14日转与我局的“关于反映福建省禹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工程的信函”,我局于2015年5月18日收悉。我局对此反映内容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批示由驻局纪检组长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近期对有关人员的询问及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被反映单位、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禹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注册成立,法人代表张乃芳,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水利、水电、电力、公路、港口与航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游岁新,女,汉族, 1982年11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352201198211022521,2003年至2006年江苏大学土木工程系就读,文化程度本科毕业,毕业后就自行自谋职业,八都镇云淡村村民,现住于蕉城区丽城山庄小区。
二、信访反映内容非法买卖工程问题
2015年3月福建省禹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于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福建省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四期工程(蕉城区新塘海堤)”项目,施工地点为八都镇云淡村,并以213.22万元中标取得该项目施工权。按照合同要求,在工期6个月内完成“福建省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四期工程(蕉城区新塘海堤)”项目的建设任务,同年5月该公司委任由薛林(企业负责人)、李志华(项目经理)两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建设与施工,为了更好管理与施工进展顺利,并且能够及时协调具体施工时遇到困难需找当地村民协助施工方薛林、李志华工作,解决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具体事项及施工工地后勤管理,经薛林多方寻找类似人员,最终确认八都云淡村民游岁新,并以月工资3500元聘为施工现场后勤管理人员同时协助李志华工作。
综上所述,信访内容失实,建议予以办结。
承办人:
蕉城区水利局
2015年5月26日
(蕉城区水利局于 2015-5-26 16: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