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纪委日前发出通报,再一次曝光近期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1起“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例。
市第一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沈江峰在2005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担任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院长等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私设“小金库”、贪污、受贿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沈江峰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中医院原院长张居适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担任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和市中医院院长、院级协理员等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卡礼金、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在国外投资入股,参与赌博、受贿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居适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柯桥区杨汛桥镇园里湖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孔永泉于2014年1月28日,组织居委员干部、辖区内个私企业主、党员举行年终团拜会,支出餐饮费共计23946元,发给相关人员购物卡515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支出的餐饮费由孔永泉等人负担,所发放的购物卡予以退缴。
越城区府山街道河山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吴新钢在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间,违规从村经济合作社下属集体企业建筑装潢材料市场账户列支,以现金的形式给本人及6位社区干部累计8次共发放节日福利费427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发放的福利费予以退缴。
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钱小齐在2004年至2012年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券)等计18.1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及购物卡等计9.9万元,受到行政开除处分,钱小齐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诸暨市岭北镇副镇长朱华永于2014年3月20日在镇机关食堂超标准接待客人,3月24日又违规中餐上酒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副镇长职务。
嵊州市甘霖镇西叶家村党支部书记叶惠旺于2013年6月26日组织该村42名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借考察新农村建设名义,委托旅游公司,前往华西村、三国水浒城、江南名园等地游玩,相关费用28285元在村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外出费用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新昌县七星街道后溪村党支部书记王秀良于2014年7月,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管理村集体事务的职务便利,擅自动用村集体资金5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秀良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新区皋埠镇黄泾村党支部书记鲁中华,2005年至2015年担任黄泾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又是市华宏有色铸造厂负责人,在铸造厂租赁经营等村级重大事务处理上未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且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袍江新区斗门镇丁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丁国尧于2010年4月,利用担任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冒领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6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丁国尧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科科长蒋生,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节日期间和平时场合,多次违规收受他人现金、礼卡计11.0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蒋生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绍兴市纪委,你们真的查了吗?
如果真的查了,绍兴的监狱还够吗?
要是国家规定贪污10万枪毙的时候打一枪的话,这样的话绍兴纤亭口的纪念碑都造不够啊,,,
贪污怎么可能还会去给他们造纪念碑……
纪委在干嘛?反腐败应当先从纪委反起!
请问纪委:政府强拆老百姓合法民房算不算执法腐败?报案2个月有余,公安迟迟不予立案,是不是执法无能?执法无能算不算工作腐败?
小鱼,小虾!冰山一角!
灵芝镇纪委,你如此诡异的办事效率真是让我们失望! [复制链接]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阳光如水:
我们是灵芝镇永泰村村民,在2011年9月份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听到了永泰村原书记赵某耀和村文书赵某兴用私自购买的收款收据,收取永泰乌江溇及鸭沙溇的小工场的水费和电费,却没有进入村集体账户。经过调查,此事属实,而且也拿到了证据,据初步计算,涉及金额92673元。于是我们就于2012年3月28日向灵芝镇纪委实名举报此事。镇纪委收到实名举报以后,于7天以后派出了镇审计办人员来村里进行调查,再次证实了此事,而且当时的镇纪委副书记寿某明也询问了乌江溇的租房户,而且还做了笔录。于是我们以为镇纪委必将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因而静等处理结果。
在等待期间,我们多次去灵芝镇纪委询问调查结果,可是一直以“正在调查”为由推拖。于是我们在2014年5月25日再次实名向越城区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检察院、区公安经侦大队举报。然后在区委的督促下,区纪委进行了调查,再次证实此事,于是移交灵芝镇纪委进行落实和处理。得到区纪委的答复以后,我们再次来到灵芝镇纪委,可是结果依然是等等再等等。
我们很是奇怪:如此证据确实的实名举报,为什么总是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复呢?里面究竟有什么内幕而不能大白于天下?于是我们自己再次进行了调查和寻访,经过查问,有内部人员向我们透露,此事之所以一直拖延不决,是因为有关人员接受了当事人的宴请,至于有没有接受其他的东西,消息人士却讳莫如深,不肯再说了。于是我们气愤之下,于2015年5月21日来到镇纪委副书记寿某明的办公室反映这种情况,当时寿某拍着胸部说“我是问心无愧的”,于是我们反问:“你有没有吃过赵某耀的饭?”寿某瞠目结舌,无言以对,我们再次追问,寿某以洗茶杯为由去了洗手间,我们追到洗手间追问,寿某依然没有答复。
事后,我们再次向有关人员求证,消息人士再次证实了此事。我们都做了录音,作为纪委向我们查询时的依据。在此我们的疑问是:为什么一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事情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一个正确的处理结果,原因何在?谁在包庇?
对阳光如水所反映的问题绍兴市纪委能引起重视吗?
呵呵,还有很多没爆出来!
小意思!
逼格要像绍兴的媒体
念亩头村面积安置不均,死了很多年的人还分了240平米,据说死者儿子是某纪委书记,听老人们说的。
通报也有指标?市本级2,县市区1
呵呵,希望纪委来我们平水新城各个部门查一下,不为民办事,只为自己口袋办事得官多得是
希望多查查,让社会多点正能量
反腐,大家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