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顾民生民意的裁决

请问:政府在研究认定违建问题时,凭什么认定超过400平方是违建?这么多城中村的居民靠的都是房租过日子,你们认定是违建时,怎么不调查一下,没有土地证是谁禁止发证确权的?又是谁认定超过400平方就是违建的?政府就代表法律,公民没有表决权,民主何在?你们打击所谓违建时,怎么不摸底失业人员如何保障生活?如何养活孩子?我一家5口人,3名未成年子女,楼房是1049平方,超过4层400平方,可是我租金才有7000元左右,城中村位置不好的房子不容易出租,租客也不长久住,我这点收入都不够让孩子付学费的,盖房欠的债都未还清。你们政府掠夺农民土地卖给开发商,想赚土地出让金想疯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多少用于改善就业和扶贫了?抓违建和计生的时候,不是统计人口吗?怎么不顺便统计一下真实的失业人口?靠什么生存?有无失业救济金?枉顾民意民主民生的打击你们定义的违建,哪条国家法律是规定农村居民只能有400平方房产的?政府与开发商联合炒高楼地价,百姓买不起房,就业困难,自家房还得你们裁定违法与否。搞独裁主义的政府请问你们的最终目标是不是想逼人民学陈胜吴广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邮件中反映的问题我委非常重视,立即要求打违指挥部针对问题作出相应答复,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打违指挥部回复:1.根据《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办法》2013年8月29日十五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1日起实行。2.其他生活保障问题不属于本单位工作范畴,建议向机关部门反映或12345投诉。
在此,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6-10-17 12: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