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棠镇城镇规划过窄建房受损、受辱一事,第10次省、市、县信访维权!

1、2014年12月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镇城镇化地基规划因考虑不周全,造成我父亲竞购的国有地皮与隔壁的集体地皮距离过窄,导致建房过程遭受不该有的钱财及精神损失,从一开始的置之不理到现在的颠倒黑白、推卸责任;
2、之后开始9次省、市、县三级信访,邹群力、罗武群等官员在回复信访时隐瞒事实,欺骗县级以上政府说问题已经处理好,对因地基规划过窄引起的建房受损、维权受辱等事实只字不提;
3、2016年1月,在未经我知晓同意的情况下,甘棠镇政府在回复省省级信访时,在信访人署名处PS伪造本人的签名及手印,再次玩弄文字游戏,欺骗县级以上政府问题已经处理好;
4、在多次登门及信访过程中,甘棠镇党委刘周光多次恐吓本人,双峰县是他的地盘,他有足够多的方法对付维权与信访;
3、2016.6.10,甘棠镇一把手罗武群(私人手机:15873829528)于端午节发短信叫本人去吃药;
4、关于具体经过及维权过程,在以下2个微博中有详细记载:
@i邓立林
@假证之乡-湖南双峰县PS欺骗上级
5、以上事实可随时提供证据,包括信访、录音、文件、照片等资料。
报料及维权人:
邓清海 432522195702023291
2013年1月30日,印塘乡石硖村人邓清海通过公开竞价购买了位于我镇甘棠村三组地段的7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后,在其建房过程中相继发生了系列矛盾,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织专门的工作组进行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邓清海,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系印塘乡石硖村人,现在我镇集镇区经商。
邓立林,男,汉族,系邓清海之子。
邹全红,男,汉族,甘棠村三组村民,系本组安置地建房,与邓清海所建房相邻,并连墙共垛。
邓中元,男,汉族,三塘铺镇人,与邓清海同时购买了现有建房用地所有权,且两人的房屋也连墙共垛。
二、调处情况
2013年2月,邹全红启动安置地上的房屋建设,镇城建办通知相邻方到场,并要求双方就建设问题进行沟通,达成了连墙共垛的约定。事后,因各方面原因,邓清海自动放弃与邹全红连墙共垛,双方取消原约定。最后,邹全红在地基一层建筑中留有连墙共垛的建筑设计后,二楼以上未作连墙共垛设计。
2014年7月,邓清海与邓中元计划建房时,要求镇城建办到现场放样,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邹全红的房屋已建好,邹全红与邓清海提出不再连墙共垛。镇城建办在放样征求意见时,也约定不再连墙共垛。按当地的惯例,非连墙共垛户只能在自有土地范围内建设,邹全红提出相邻之间要留足1米,作为自己后方出入路,而根据规划,该地段的综合道路留在邓中元的房屋一侧,邹全红房屋右侧处不可能留通道,考虑到便于邓清海建设,镇城建办在放样时留有0.4米的空间,便于邓清海建设。在地基建设时,邹全红外出,其家人以前段连墙共垛时的费用损失等原因几次去邓清海工地阻工,经过城建办的几次协调,邓清海在2014年农历年底前完成了地基梁建设。
邓清海在房屋地基建成后,开始启动屋墙建设时,邹全红以原约定连墙共垛所建地基费用未清和邓清海家现房屋基础垫层压着自家基础垫层为由阻止施工。就此事邓清海向镇城建办报告并申请调处,城建办主任王铁成同志多次前去组织双方协调,并邀请相关建筑技术人员到现场分析,作出如下协调意见:由邹红全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勘察举证,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或由邓清海就几个相邻争议点重新清底建设,由镇城建办负责协调解决。考虑双方前段协调的情况,以及已经规划的放样,不再考虑共垛方案。然而,通过双方的充分酝酿,最终又提出可协调连墙共垛方案。2015年4月29日,镇党委、政府明确时任政协工委主任的刘周光、党委委员邹群力和主管国土的政协工委副主任金浩同志牵头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就连墙共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邓清海再次启动建设。
在此后的过程中,邓清海先后就相邻墙体、屋顶设计面下水管改建与邹全红、邓中元其人产生了分歧,镇工作组又多次组织协调,相继形成了三份协议书,同时,镇党委、政府明确城建办副主任王兵飞同志专门负责协议的履行和现场协调、监管,邓清海的房屋于2015年12月建成竣工。
在矛盾处理期间,镇党委、政府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组参与调处,在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中,镇工作组人员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处,先后组织涉事方协调处理达50多次。邓清海夫妇曾因情绪失控与工作人员发生过言语冲突,邓立林多次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威胁镇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并在其个人微博及有关网络媒体发贴恶意中伤甘棠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混淆是非,误导真相。
邓清海建房竣工及相关矛盾处理之后的2015年12月16日,邓立林以父亲的名义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甘棠镇不作为、虚作为”,镇党委、政府安排金浩同志负责办理答复。县信访局要求对该信访件在2016年1月14日当天进行回复,因时间急促,镇信访办主任朱驾兵在回复其信访时,了解到建房矛盾已签订协议并已落实,所以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找邓清海本人签字按印确认,而是代其签字按印。
三、处理意见
针对邓清海信访件引发的相关问题及朱驾兵同志违规一事,镇党委、政府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了如下意见:
(一)在系列问题调处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均没有回避过矛盾,且在矛盾发生的最短时间内,派出了党政领导和工作组参与调解,同时,对违纪违规的干部坚持从严管理,绝不姑息护短,因此,信访人所说的“甘棠镇不作为、虚作为”纯属个人偏见,没有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没有工作组人员的积极组织协调处理,信访人的房屋将难以建成竣工。
(二)严肃处理朱驾兵违规办理信访答复一事。4月19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朱驾兵予以停职,进一步调查后再作处理。5月16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其信访办主任一职,并调离信访工作岗位。
(三)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由政协工委主任邹群力同志牵头,组织由甘棠国土所、城建办、甘棠总支、甘棠村等单位,为邓清海建房办理手续等后续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协调好邻里关系。
(四)对信访人提出受损一事,经调查核实,系邻里矛盾引起的,在建房过程中当时虽有矛盾,但都达成了协议。如邓清海认为相关方对其造成了损失,可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对信访人反映王铁成违纪一事。镇党委、政府坚持从严执纪,由镇纪委对王铁成进行诫勉约谈。
双峰县政府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