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子女怎么在苏州办医保,超全指南在此,6月1日开始申请!

苏州有将近一半的外来人口
那外来人口的子女
如果在苏州生病了,
没有医保怎么办?
好消息来了
2017年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
积分入医资格申请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
符合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
须于6月1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前
向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政策导读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6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2号)文件精神,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其子女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就读,未参加过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学生医保)的学生(少儿),可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保)。
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需为其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于今年6月1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请符合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按时办理申请手续。
哪些人能够申请积分入医?
1、按照《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纳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需为其在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
( 注: 积分管理申请指南可在后台回复【 积分 】了解!)
2、在市区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当年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其子女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可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
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需为其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二、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关系证明
5、申请人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的证明;
6、生育两孩以内的提供户籍地乡级以上(含乡级)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7、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请尽可能提供。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三、受理申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积分入医模块。拍摄照片后,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后怎样才算通过?
1、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入医申请后,会对提供的资料及《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申请表》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录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将录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的流动人口申报的积分项目,通过系统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会按照《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对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8月31日以前的积分项目进行核查评分。
3、之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9月15日前认定的入学指标数(包括公办、民办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流动人口子女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标数,由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4、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根据当年流动人口子女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于每年9月份统一向社会公示流动人口子女入医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
5、经公示无异议的,取得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格的申请人,应于11月15日前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打印《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并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盖章确认。
取得资格后,还需要做什么?
1、取得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格的申请人,应携带《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等材料,通过其子女就读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9月至11月规定时间内为子女办理下一年度的入医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首次取得入医资格,按规定参保缴费后,方可享受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5毛!
|文章整理来源 :苏州人社、苏州积分管理服务网。如有侵权,请联删。
|编辑 :云靖
|声明:以上内容由苏州本地宝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近期热点
1、回复【 端午节 】可获取 苏州端午节活动、旅游攻略、商场打折、龙舟赛 等信息。
2、回复【 地铁 】 可获取 苏州地铁首末班时刻表及票价、微信购票 等信息;回复 1号线/2号线……或者9号线 ,查看具体线路规划站点分布、线路图、开工时间、通车时间等。
3、回复【 上学 】 可获取苏州 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时间等 信息。
4、 回复【 休闲卡 】或【 园林卡 】可获取 苏州休闲卡、园林卡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条件 及在线办理入口。
5 、 苏州 积分入户、入学计算器 正式上线, 点击菜单栏中的【 积分自测 】 或回复【 r 】即可在线计算你申请积分入学或入户可以获得的积分!
6、 2017年 每 周三25元看电影:回复“ 电影 ”了解详情!
热搜榜:
在微信对话框回复以下关键词可以获取对应信息!
0、重名:查询你和多少人重名了!
1、音乐喷泉 :苏州阅湖台音乐喷泉开放信息!
2、办事:苏州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等攻略!
3、地铁 :苏州地铁规划最新消息!
4、名单:苏州积分入学准入名单!
5、房产:苏州买房新政、最新房价信息!
6、优租房: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申请、租金等信息!
7、水电费:苏州水费、电费的查询方式及入口!
8、学区划分:2016年苏州初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9、人才引进:苏州人才引进入户申报指南!
10、车展:2017苏州车展汇总!
11、存量房 :苏州存量房网上拍卖信息!
12、自行车:苏州公共自行车租赁信息!
ps:如果合作请加企业qq:2355734623
戳原文,更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