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至县医院某医生的处理办法是否妥当


2016年10月23号晚上,母亲睡觉时,被什么东西咬了(由于没开灯,没看到是什么东西咬的,诉说有点像蜈蚣)。后来,导致手指出现麻木、伤口出现猪肝色,心里也不舒服。在乡镇诊所拿了一些药,效果不是很好。作为女儿,知道后,很担心,便让母亲到乐至县医院去检查一下。本来母亲很少出门,结果一到医院,就遇到至少一男一女在医院内、外到处转悠,主动过来搭讪。说道:某个地方,有个县医院退休的医生,以前看过被蜈蚣养伤的病人,很有经验。说的是天花乱坠,母亲根本没有经验,不知道骗子的伎俩,就随着骗子一起去了。到了一个诊所,刚开始,一个自称医生的人一本正经的说:你都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的,不能给你乱开药,去医院做个检查才能开(这样让病人感觉,不是骗子)。母亲到医院做完检查,骗子就假装看了一下结果,又把妈妈带到诊所。那个自称医生的人,开了14天的药。妈妈身上带去的钱,也都骗完了。
妈妈一回到家,就和我打电话说了整个事情的经过。起初,她还不相信是骗子,吃了一次药,感觉有点好转,第二天的时候(2016年11月1日),告知药有副作用,导致头胀痛。于是,让母亲拿着检查报告给县医院的医生看看,母亲把看病的经历也给医生讲述了一遍,医生说道:县医院没有你说的这个退休下来的医生,你受骗了,让母亲去找警察,把钱要回来才能给开药。我那母亲,没有经历过那些骗术,一个人在外,身上又没电话,办事情很不方便,想到受骗金额还能承受,就没去找警察帮忙,直接回家了。
到乐至,辗转了2次。一次受骗(吸取经验),一次特意拿检查报告给县医院医生看看,开点药。结果,空手而归。我就想:为什么县医院的医生非不开药,非要把骗子骗走的钱拿回来,才能开药。那是什么逻辑。被骗的钱和开药。中间有什么关系?母亲已经受了一次伤了,为什么还要承受第二次?说了这么多,就想知道。县医院的医生对于此事的做法,正确吗?县医院里面,应该贴一张温馨提示,告知病人“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不要和陌生人搭,。谨防上当受骗”和一些关于看病受骗的宣传教育。让大家都知道,怎么提防骗子,给病人一个安全的、健康的看病环境。
虽然,讲述的是小事情,还是很希望县领导给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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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关于“关于乐至县医院某医生的处理办法是否妥当”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县卫计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因网友未提供县医院接诊医生姓名及本人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就通过走访急诊科、询问门诊医生的方式进行调查了解,但没有医生知晓你反映的情况。县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医院的规章制度规定医务人员不能推诿病人,医生也不会推诿病人。为最大限度防止老年群众陷入医托骗局,县人民医院在老区、新区门诊处设立了谨防医托骗局的警示牌,院内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了工作牌便于病人识别,在大门的显著位置也设有导医咨询台、便民服务点,旨在为看病就医的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下一步,卫计局和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医托骗局防范工作,严厉打击医托。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这事不怪医生,怪警察没把骗子斩尽杀绝,怪药监局没把假医生骗子诊所查封完,还该怪各级政府和社区,没有给大家宣传社会上有骗子。我也是醉了。

医生没给你母亲开药也许是因为从咬伤到真正到县医院看病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了,伤口的情况可能并不需要开药了,或者是你的母亲跟医生的沟通并不到位,你的母亲可以跟医生表示:如果需要开药就请医生开,跟被骗的钱没有关系,自己身上带了钱的。我相信如果医生确实觉得需要开药,应该是可以开到的。
母亲手指上的伤口是需要开药的,还未消肿,而且还麻木、疼痛,导致心理面特别不舒服。当时母亲和医生说了,让开些药,可是医生还是不肯开药。让把骗去的钱拿回来才给开。
我估计医生是医闹闹怕了,接着治疗继续万一有个什么,怎么分得清是骗子的责任还是他的责任?到时候医生怕是一万张嘴巴也说不清啊!这也是迫于无奈的自我保护措施。我觉得可以理解,没必要上纲上线,讨伐追责。
那不是责任的问题,是上医院拿药,不是去追究责任。有一点说的很确切:“自我保护措施”,这个肯定是有一定关系的。
万一有个啥子你难道不会追责?这么宽宏大量?就这么不开药你都到网上来投诉,真的出了事还不晓得跳好高。

只想说,事情发生到自家身上,才能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