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请你们为农民作个主!
我儿子(上官智信,男,身份证350881200805011873),2016年7月7日在水库上面公路行走,不慎跌倒溺水身亡,待第二天腐浮在水库,(详见漳平小鱼网2016.07.02第二篇),之后我找乡三农办竟说我没投保!
具体情况是:我村2015年为减轻农民负担,由村两委统一交纳百分七十人员的三农保险,另外百分三十为在校生学校统一收费。
村委的百分七十加上在校生的百分三十,这其中应该有我儿子的一员吧!再者,如不是集体交,本人从不拖久。就是集体没给儿子交,也要明文公布,本人一定补交!
请各位领导支个招吧,谢谢!
柯阿亲,您好!您的信访件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你家的遭遇深表同情。经询问保险公司得知,人身意外保险条款总则第二条规定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死者上官智信为言语二级、智力二级,属多重残疾,其本人为不能进行正常生活的自然人,所以保险公司未对该保单进行受理。
(漳平市灵地乡于 2016-7-31 19: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