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海盐县2016年中小学招生细则出炉 家长赶紧看过来!


毕业季悄然而至,除了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分别,许多幼儿园、小学也都纷纷办起了毕业典礼。对于小朋友们来说,也意味着马上要升学了!
近日,县教育局公布了今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细则,孩子上哪个小学、哪个初中?报名需要哪些材料?统统在这里了。
招生对象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在盐就读的适龄新居民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间出生)。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初中一年级新生为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计划数
招生程序
县城区公办学校:
城区各公办学校原则上按下列顺序进行:
(1)学生户口在县城区,父母房产在施教区内并常住的,以此房产地确认其为该施教区学区生。
(2)持有《海盐县被征地人员分流协议书》的武原街道居民子女,若其父母有安置房产的,则根据其安置房产地确认其为该施教区学区生;若没有安置房产的,则以原私房产地确定为施教区学区生。
(3)涉及政府组织抽签安排的经济适用房居民子女,其户口迁入施教区的,以此房产地确认其为施教区学区生。
(4)《海盐县教育局关于调整海盐县城区初中、小学施教区划分的通知》(盐教普〔2011〕131号)文件规定的武原街道相关行政村居民子女按文件规定确定其施教区学区生。
(5)学生户口在县城区,且入在其祖父母常住产权房内,经查其父母确无房产的,则以其祖父母此房产地确认其为施教区学区生。
(6)其他符合相关政策在县城区就读的适龄学生。其学区认定由教育局负责。
镇(街道)公办学校:
镇(街道)公办学校原则上按学区进行招生,招生顺序为:
(1)户籍所在学区学生。
(2)在学额有余的条件下,本学区范围内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适龄新居民随迁子女。
学区划分详情戳这里。
时间安排办理户籍和居住证等有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公办小学、初中新生登记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上旬。

常住实验小学学区,房产为孩子妈妈名字,这套房产户口上有孩子和孩子的爸爸,妈妈户口在乡下,同时爸爸又另外一套房产
我想问问孩子能上实验小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