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21时许,市民余女士骑电动车在彭泽县朝阳厂(惠康超市门前)路段不慎摔跤,导致身体受伤,电动车损坏。
事故现场
据余女士介绍,该条路段是她每天出门的必经之路。该路段白天施工方在挖沟填埋排水涵管,晚上不作业。15日晚21时许,余女士骑电动车在这条路上行驶时,由于黑灯瞎火,又没看见施工路段有任何警示标志,结果不慎连人带车跌进路下方一沟渠,导致身体受伤,电动车损坏。
好在速度不快,余女士捡回了一条命,但由于身上多处挫伤,疼痛难忍的她失声痛哭起来。
16日清晨,天还没亮,记者特地到事故现场看了一下,发现施工方在施工路段放有反光锥茼标志,但晚上没警示灯(路灯不亮),另围栏间距太大。
交警介绍,该路段右行未设置警示标志,受害人正好右行,因没警示标志导致出了事故。目前,交警介入,双方已协商解决。
能捡回一条命真不容易
太危险了,加紧完工才好
既然是做为人民服务的事,就服务到底
警示标志都不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