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工程款延迟了,包工头就会找她帮忙,希望及时拨付,临走前,包工头会在她办公桌上放个信封,里面有厚厚一沓钱。据悉,上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原绍兴市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产业处处长韦春亚有期徒刑10年;韦春亚不服,之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韦春亚于2005年12月13日任绍兴市体育局办公室(产业处)副主任;2010年11月29日任绍兴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处长。因涉嫌受贿,韦春亚于2014年5月被提起公诉,被指控在历任绍兴市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产业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市体育局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等职务便利,在资金拨付、物品采购等方面,分别给予承接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工程、绍兴市体育中心改建工程、绍兴市水上体育公园工程的相关人员以关照和帮助,多次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春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合计价值人民币13.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韦春亚系初犯,且已退清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受贿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13万判10年 亏了,人家贪污百万 千万的也就这个数
这个就是那个在E网喊冤的案子吗?
小苍蝇也不能放过
绍体中心工程不知道有没有问题
人家贪污几千万,上亿的也只有10来年,这个13万真心重了。
不会亏,估计,实际收的钱,是足够10年。
人家心理有数的呢。
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受贿的案子,法院审判也不单单凭数额的,应该是结合所有的相关情节来判的。
这样的贴子,体现了司法的正能量。赞一个!
那个侄女还要喊冤吗?越喊越重。
只贪了13万,看来是体育局的边缘人物啊,出来顶缸的
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敢查查村镇吗 一查全部都进去 关的及嘛房间够不够
建议修改刑法,一万等于一年,这样既量化了,大家也公平了,那个1300万的,就判个1300年好了。
量化了还怎么做关系,
本身中国的法律,就是有范围,可以变通的,
基本属于几年到几年型,有什么情形下,变重变轻。
完全可以撤消这些狗屁的政府部门,体育局有个屁用,中国的公务员下岗八成都行,办事效率反而会提高
看过判决书,其实挺倒霉。
E网家属在喊冤,无风不起浪吧。
随便找个村干部,贪污也不止这个数。
中国的体制是级别高贪的多判的少,比如科级干部贪10万就要判10年,处级干部100万判十年,厅级干部1000万或许也只判10年,所以官做的越大,就相当于多了一点免死金牌。而且一般都是把很多钱去掉的(否则要判的更多),比如一个科级干部搞了几百万,一般也就认个几万判个几年
呵呵,中国判刑跟级别有关的。同等金额级别越高,判的越少
亏大了,早知道多贪点,犯罪性价比太低
村长贪污都不止这个数字,哎,我不是可怜她,只是觉的不公平!
原来如此,小可在“还我姑姑清白“的贴上跟了条贴子,就被匿名电话骚扰,我懂了。
冤,也不冤,冤的是千万的也只判成这样,冤的是其他贪污受贿的没有落网她落网了,不过好像有待罪立功的,咬几个出来,就可以少判几年了。
不冤的是的确拿了,拿了被捉难道不判刑?当初拿的时候不知道这是犯法要坐牢的?
真心冤枉,法官量刑太重了吧
13万要10年太离谱了
家属也承认有罪,叫屈的是:认定金额绝大多数是逼供诱供情况下的“非法证据”。
我只能说,无风不起浪。
家属的话,或许是部分真的。
运动式反腐,选择性执法,国情如此。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不厚先生也是感慨万千。
官场水有多深,草民岂能知道!
13万,实话,1年差不多了。我们的法律是弹簧啊,伸缩性这么大,贪几千万也是10年,贪13万也是10年。这样会造成小贪的人更加放肆,反正小贪和巨贪是一样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