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城区占道停车收费

你好!
雨城区的街道是纳税人的钱修的,属于国有的。那么占道停车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2017-06-01 11:33:14】 市交警支队: 网友朋友:
您好!
您在《网络问政》发帖题为“雅安城区占道停车收费”的贴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临时占道停车:是指临时设置的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场所,包括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以及在临时空闲的土地或场地上设置的停车场。设立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初衷,正是因为城市停车位缺口越来越大,机动车违章停车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临时占道停车缓解了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以及《雅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雅安实际情况,现对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说明:首先,临时占道停车依法应由公安交通管理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内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临时占道的路内泊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其经营权由政府授权面向社会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依法取得;招标、拍卖所得的经营管理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其次,经批准设立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要聘请专人进行管理,并施划标线,设置标志指示牌,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审批,实行“以管养管”的管理补偿机制,实现城市交通秩序的良性运转。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大队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参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创建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