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副省长,您好,我是浙江省天台县雷峰乡凉坑村,村民范华东,由于2014年年底,政府下达了改造上辽山茶园改造工程,需要从下面村里修建一条到茶园的路,在多次村民反对情况下,村干部以及乡里干部决定从我房屋后这里造一条通往茶园的路,在施工期间山体滑坡,导致我的房损坏无法居住,多次反应村里乡里无果,以及台州市市长热线,也是不了了知,父母年纪大了想回去居住,但现在山体滑坡以及房屋损坏严重影响了人生安全无法居住,我们该怎么办呢,还有我的山上毛竹园中的20多棵毛竹被施工方砍伐,没有得到赔偿,目前的事都是无人处理,年底了我的父母想回家过年无处居住怎么办!老人年纪大了就想在自己亲手建造的房子安享晚年!希望能尽快得到答复!
你于2017年1月10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的“因在你家屋后造通往上辽山茶园的路,在施工期间山体滑坡,导致你的房屋损坏无法居住,山上毛竹园中的20多棵毛竹被施工方砍伐,没有得到赔偿,要求处理”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信息及主要诉求。范华东,男,身份证号码:331023198305215538,雷峰乡范庄村凉坑自然村人,常年居住在杭州。反映你家屋后造通往上辽山茶园的路,在施工期间山体滑坡,导致你的房屋损坏无法居住,山上毛竹园中的20多棵毛竹被施工方砍伐,没有得到赔偿,要求处理。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修路问题。2016年年初,施工方擅自在你家屋后开辟一条通往茶园的道路,造成部分泥土、山石脱落。发现问题后,乡政府立即责令施工方停止建设。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二)关于山体滑坡问题。出现泥土、山石脱落问题后,县国土局邀请专家现场踏勘,调查结论为:1、本点处总体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应加强防范。2、现状暂未发现滑坡迹象。3、严禁乱挖乱伐,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4、防治措施建议目前以做好巡查监测工作为主,发现裂缝变形的迹象及时报告。 (三)关于房屋损坏及毛竹赔偿问题。经调查,2016年底,施工方已对你家房屋进行初步修理(屋顶修缮),另就房屋和毛竹的具体赔偿问题,施工方明确表示请你们提出合情合理的要求,他会积极履行赔偿责任。三、处理意见。已要求施工方停止修路,并照价赔偿你家相关损失。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如对本处理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答复意见书原件向天台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既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经办人:陆修棍、郑江仙 联系电话:0576-83611890
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 201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