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被 两脚书橱 从 绍兴杂谈 移动到本区(2017-05-25) —
昨日一篇转载的报道贴(绍兴公安局长身着便服,排队处理交通罚单,他经历了什么?),我在帖中发表了个疑问,谁拍的照?是百姓随手拍还是有人专门拍
今天帖子被两脚书橱屏蔽,再点帖子好像不存在了
那么是有关部门欲盖弥彰 表现好了就不需要发表了呢?还是两脚书橱被胁迫了?依照的又是具体的啥法律呢?
帖子内容更适合其它版块。
较真了!两脚书橱貌似开始乱用职权了
雷锋做好事从不留名,但照片一定要留的。
除了两脚,相关部门应该也可以做到吧?
这个问题问的好。有水平
提示说是 两脚书橱移动的
要么他被盗号了
肯定是盗号了
网友你好,帖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这次我相信你的 ,我知道人家给你打电话了吧,不然你不会这样做的。
相关法律法规,说具体点,别这么模糊
好官方的回复
理解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