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大大执政的今天,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罪犯家属网上发帖,该信谁?


如果公安、检察、法院,办案人员办了错案,就严查,严惩!没有办错案,就理直气壮,狠狠案件罪犯!哪怕组织亲戚、水军,在论坛放臭屁。我不维护哪个,支持有道理的。有通江公安局回复,一审二审判决,咋的?该信谁?信你?这个论坛就可以颠倒黑白?这是杀人犯家属以“[size=12.307692527770996px]silufen”的网名,写了“致通江县县委书记的一封信”的帖子,把他们一家三人的交代在网上推翻,想获取同情。被杀死的3岁女孩,她的家人、亲戚不会上网,就只能听别人骂哦。
这是通江县公安局的回答: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至通江县委书记的一封信”一帖的
回复
广大网友:
2014年1月23日下午1时许,三岁女孩何X臻被发现死于
报案后,通江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经市、
县两级公安刑侦民警侦查调查,其邻居10岁男孩罗X民有
重大作案嫌疑,经现场勘查、警犬气味甄别、尸体检验、
技术检测鉴定及嫌疑人详细供述、多名证人证实,且上述
证据相互关联,形成锁链,具有排他性,确认“何治臻
被害案”系罗X民所为。
由于犯罪嫌疑人罗X民案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应当追究
其刑事责任,通江县公安局依法撤销案件,并责令监护人
严加管教。后死者家属就损害赔偿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请
民事诉讼,经通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罗X民监护人赔偿
死者家属人民币36万元,罗X民监护人不服判决,上诉至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感谢广大媒体朋友和网友对通江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
通江县公安局
2014年12月16日

你能推翻通江县公安局的回答吗?

就是通江县公安局的回复太专业,避开网民关心的证据问题,电线来源问题,对九岁孩子无家长在场情况下的口供问题,不要家长到场却请老师作为监护人在场提取的口供的问题,都避而不谈,这样的回复敢相信吗?

真相只有天知道!

就楼主这话:“有通江公安局回复,一审二审判决,咋的?该信谁?”看来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也有公安回复、检察院起诉、一审二审判决,死刑核准,咋的?就是冤案。
专案组组长虽然立功了、升官了,咋的?被逮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