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硬化

我想咨询我区关于农村道路硬化的相关政策,如农村道路硬化政府是否有相应的补助?
廖先生:
你好,关于你诉求的农村道路硬化的相关政策是否有相应的补助,现答复如下:
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遵循“县为主体、分级管理,统一标准”的实施原则,并建立“规划立项、切块补助、完工核销”的建设管理机制。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分2次核销切块省补资金,各设区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通过农村公路计划管理系统统一提交符合条件的核销项目,申请省级核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必须在农村路网规划内,设计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且验收合格,并符合省级补助条件。
二、申请核销的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公里(路线总规模不足3公里或者乡、村道在建制村辖区内规模不足3公里的除外)。
三、其它的未尽事宜请参照2015年起实施的《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请继续对交通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住建环保与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20日(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2017-1-20 15: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