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利用公共资源营利收取停车费是不合理的

来医院看病本身就要缴纳昂贵的医疗费用,为何还要额外交停车费?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公立医院,收取停车费是不是有营利的嫌疑?银行门口商场地下车库饭店门口人们去消费的,他们都没收停车费。
与城市道路一样,公立医院的停车位同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其设置的停车场应该姓“公”,这是不容置疑的。属性决定了用途,公立医院停车位向大众收费,无论于情于理,都无法令人信服。因此我认为公立医院停车场收费应当终止,还其社会公益性的本质。利用公共资源营利的收费行为,公立医院收取停车费是不合理的。
如果把医院当作一个特殊的消费场所,患者到医院看病,本来已经向医院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应该享受相应的服务,包括停车服务。这就像我们到酒店去就餐可以免费停车一样。
  我市一些公立医院存在的停车收费现象,长此以往,不利于公立医院服务观念的转变和良好社会形象的树立,希望有关部门对医院停车收费的合法性进行论证,立即督促公立医院取消停车收费。
1、收费起因:由于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等一些医疗机构处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周边停车位有限,因此许多非就诊车辆也入院停靠,占用了正常就诊患者及本院职工的车位,时常造成堵车现象,也间接影响到正常的医院医疗秩序。进行停车收费管理后有效缓解了这一情况。
  2、收费标准依据
医院停车场收费均严格按照《莆田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莆田市区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莆市价〔2014〕138号)精神,经市物价局审批后进行收费。
收费单位应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和解释工作,以免产生误会,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对于投诉对象的建议意见,市卫计委将与相关部门依照规定予以研究论证,归纳吸收。
再次感谢您医疗卫生的关心与支持。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5-3-26 23: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