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建明于2015年10月到金凯门厂上班于2017年5月31按厂里正常程序离职,可金凯门厂却在最后一个月里扣我2740元工资,理由是我没做满一年,扣回我的保底工资,可我根本没有和公司签过一年没做满扣回保底的合同。(保底是从2016年8月开始的,每月2400元)。本人生活比较困难,望贵部门给于帮忙。谢谢丨
周建明:您好!您通过网上投诉反映的金凯门业有限公司扣你工资的问题,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于8月10日向网上投诉反映,要求金凯门业有限公司发给被公司扣减的保底工资2740元。二、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8月14日15点46分电话联系你,向你了解了在金凯门业有限公司的用工情况及工资发放情况。8月15日9点许,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派员到该公司实地调查取证,该公司确实有扣减你工资情况,我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我局已责令金凯门业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8月15日11点37分,你来电告知金凯门业有限公司已和你达成和解协议,你的诉求已得到处理并表示感谢。经办人:袁春华 联系电话: 4011537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8月15日
江山市人力社保局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