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想问一下拆迁安置时的户口性质是怎么定义的,以户口本上的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为依据,还是以户籍在水产村和则水牌村定为农业户口,户籍在则水牌居委会为非农业户口。要知道这两个村里面有好多人的户口性质是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失土农民),因为那部分人有的本来就是国企的退休工人.老师.公务员.或者原本非农业户口的迁入者.再或者以前读书时转非农又迁回的,难道投机的人就可以得利,而我们因读书从水产村迁出去的现在户口在则水牌居委会的老实人就得吃亏吗?我想应该一视同认以户口本上的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为依据而不是以简单的水产村.则水牌村.则水牌居委会为依据吧
2.为什么有违障建筑在拆迁红线内的人只要在6/10之前登记就可以把红线外的合法房产要求一起拆迁安置,6/10以后的就不行,像这些政策我们小老百性有多少人知道,哪怕知道也在6/10以后了,而那些村干部和他们的亲戚消息就灵了,更有个别村干部离谱的把别人的违障建筑私下谈妥说是他的,一起来拆迁安置,而其实他在拆迁红线内什么房子也没有包括违障建筑,他就冲着违障建筑没有合法手续说成张三李四都可以的空子。这样对那些想早点拆迁的人多不公平,特别是儿子到了结婚年龄的那些家庭。
这就是所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者吗?
则水牌的拆迁标语还是很牛X的
第一句忘记了
后一句 是自作聪明要吃亏 说实话 欠妥当的 有点带有威胁的性质
感觉改成 守法拆迁不吃亏要好一些的说
难道户口从则水牌居委会迁到水产村或者则水牌村就可以享受农业户口保底四十平方的安置吗?要知道他们的户口性质是非农业户口、我们户口在则水牌居委会的人就得没保底安置这样公平吗?
人不就是男人和女人。农户与非农户的产生,本质上是不公平的。是个人都应该一视同仁
你怎么不说某些领导女儿是嫁出去的,反而把女婿的户口也迁进来的呢。 查一下,大部分人坐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