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畅响时光量贩KTV设立在东城国际小区,该KTV已于2015年5月9日开业,请问该KTV开业有无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许可,若经过许可,请公布许可依据;如未许可,该局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
王奎:
您好!
《关于宁德畅响时光量贩KTV2015年5月9日开业问题》(编号ND15051000001)诉求件我局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诉求件中所提到的“宁德畅响时光量贩KTV”设立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2号(东城国际)4#楼二层M-E轴,实际名称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唱享时光量贩音乐会所”。经查,截至2015年5月11日,该音乐会所虽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安全合格证》,但尚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
我局对该场所涉嫌违法违规问题高度重视,于2015年5月11日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唱享时光量贩音乐会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经营面积781平方米,墙上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及《消防安全合格证》,场所内共有唱歌功能的包厢21个,其中“贵12”包厢有消费者正在唱歌娱乐消费。现场负责人承认其尚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即以“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唱享时光量贩音乐会所”的名义对外营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并对现场证据物品予以抽样取证,对涉嫌违规行为予以拍照取证。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及第四十条的规定,为严肃法律法规,规范文化市场经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现正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立案,做进一步调查。
最后,感谢您对本机关工作的支持!
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14日
(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 2015-5-14 17: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