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积分入户政策情况
2010年9月6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0】156号),根据此文件,只能是农业户籍才可以积分入户,城镇户籍即使提交材料也不予受理。
201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发〔2011〕306号),扩大政策适用对象范围,在我省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户籍人员均适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前广东省内有中山市和珠海市已经按粤人社发〔2011〕306号文执行积分制入户,从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止,已经截止当年的积分入户申请;其他城市如东莞、广州、汕头、阳江等 按粤人社发〔2011〕306号文件,也出台了城镇户口可积分入户的文件。
而目前佛山市2012年积分入户已经开始接受递交材料,按往年惯例到8月31日截止。据与市人社局和区人社局电话联系时办事人员表示,城镇户籍也可以递交材料;但具体到镇级人社部门,认为只能按2010年的政策,城镇户籍的不予受理;而且2010年省政策和2012年省政策积分入户的分值也不相同,到底按2010年还是2012年政策目前还不确定。
据记者刘蓉在2012年2月26日佛山日报报导,佛山市人社局正在调研,准备出台相关政策,请问该政策何时能够公布?
南海区人社局在5月24日网站上的咨询答复,仍按佛府办【2010】156号文件执行。
您好,我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参照《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0〕156号)执行,但是我们将出台更宽松的新政策,目前新政策仍在研究制定中,请您继续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012-06-08 16: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