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问题

我是户籍是南海的,目前在禅城工作并参保,每月缴费200多。
现在南海区进行2011年居民住院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家人会按户口本的人数统一交费的。
现在想问一下:
1.我在禅城区参保了,应该会参加禅城的职工医保和职工居民医保的,那么南海区在登记参保人信息时能否查询到我在禅城的参保信息?若能查到是否会退还已交的医疗保费?
2.我在禅城参保,我的职工医疗门诊和住院是否只能在禅城区内的医院享受?但我住南海在禅城上班,如果患病要看门诊我基本上是按照就近原则在南海就医的,那么我如果没有参加南海区的居民门诊基本医疗,那我在南海区的医院看门诊是否就不能享受一丁点的医保待遇呢?
3.在禅城参加的职工医保和职工居民医保,是否也需要定点医院呢?

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 你在禅城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你家人办理参保时提供你在禅城的参保证明,则无须参加南海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2、 根据我市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佛府办[2008]123号和佛府办[2008]272号)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门诊制度实行区级统筹的方式,城镇职工参加其社保所在区的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因此你只能在禅城享受门诊待遇。但你的个人账户IC卡在南海的定点医院都通用。
禅城参加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需要定点医院,在区内除市一和中医院外的定点医院都可享受门诊待遇。
2011-07-04 11: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