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40余名租客的生命安全当儿戏,嘉兴房东被拘4日


“我就是太忙了,没来及整改,下次一定要对租住在我家里的40余名租客负责,按照要求配置好消防设施。” 10月27日,收到海宁市公安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己因为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被行政拘留4日后,许村镇前进村村民喻某追悔莫及。
10月22日晚上,海宁市公安局许巷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前进村村民喻某家中的出租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喻某家中共有出租房屋28间,租客40余人,人员大量聚居,但存在疏散通道外堆放物品影响疏散、外窗设置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且不易从内部开启,未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一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电线、电缆未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未在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安全隐患,致使出租房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
喻某的出租屋
当晚,检查人员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送达出租房经营管理人员喻某,责令喻某在10月25日之前,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10月27日下午,许巷派出所民警对喻某经营的出租房复查时,发现喻某对公安机关责令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最终,海宁市公安局作出对喻某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决定。
来源:海宁公安
编辑:小梅

简直无语
农村都这样的,看这图片比别的出租房好很多了,杀鸡儆猴。不过,安全隐患农村出租房是很大的。
利欲熏心liyuxunxin

防盗窗不装能保证不失窃吗?

乡下这种到处都是

严惩不贷

水火无情,安全第一!
装了防盗窗 你能保证不失窃吗?

家里像宾馆一样啊,土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