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办事,惩治贪赃枉法,构筑和谐社会!

1月5日,闽西日报媒体,以《手续不完备,武平县象洞乡———土地被“征用”11年后引发村民上访县府办建议司法途径解决》为题,披露了象洞乡政府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下,征用耕地一事。在此我补充说明几点:
1.征地协议是在象洞乡政府,隐瞒真实用途的情况下签订,借公为私,实为个人牟利,具有较强的欺骗性。根据协议第五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批准,协议无效,此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协议自然无效。
2.征地补偿款,法律明文规定的安置补偿费,分文未给,补偿不到位,不合理,不合法。
3.象洞乡政府,与我签订的协议及与其他人签订的象洞停车场投资开发协议,并不是仅仅存有瑕疵问题,而是背离了法律法规,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为他人非法牟取个人私利。
4“停车场”是无名无实的事,龙洲公司在象洞开发前,此地就成了个人店铺,这点象洞乡民众眼睛是雪亮的。
5.手续不完备,应该不是简单的手续不完备问题。乡政府认为,停车场从2002年冬建成使用至2008年,长达六、七年之久,如果不违规的话,手续能不齐全吗?其背后 肯定滋生**,隐藏着不知有多少不公正!不公平!
6.我认为,象洞乡政府违规非法所得的土地,依照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恢复其原状,归还我耕种。当然象洞乡政府如有真心为民办事,通过合法程序,依法征地的话,我也会全力支持的。
依法依规办事,惩治贪赃枉法,构筑和谐社会!建议在任领导,依法办事,为民着想,有所作 为!               
钟  鸣  13062233870
注:我将通过民政诉讼解决此事,希望有助于我的律师,请与我联系,谢谢!
钟鸣先生您好:
您的诉求件我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感谢您对12345政务平台的支持与关心,我们也希望您能通过民事诉讼尽快地解决此事。谢谢!(武平县象洞乡于 2015-1-20 10: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