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15年11月25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号),对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进行调整。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作业条件好坏、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津贴标准分为三类。一类:每人每月450元,二类:每人每月350元,三类:每人每月260元,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但佛山整个环保系统(五区、市监测站)对于监测津贴都没有落实执行。请问,何时能落实,保障我们监测人员的基本福利,谢谢!
你好!今年4月,市政府已同意按规定调整市直保护监测津贴,并由环境保护监测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方案。我局也已会同财政局将文件转发给各区及相关单位,要求严格执行。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016-12-29 14: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