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游船翻船之原因


当痛心的新闻实实在的发生在我们面前,几百号生命随着时间流逝离我们而去,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该谁为之买单呢?
这个问题这两天一直萦绕笔者心中,琢磨来琢磨去,按责任大小应该是船运公司、旅游公司、航道局、船长和轮船,不知网友们认同否,详解如下:
1- 船运公司:作为运输的平台,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冒险行驶,只是为了履行与旅游公司的运输合同,充分发挥轮船的流转率;
2- 旅游公司:作为游客的家长,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冒险行动,只是为了早日结束旅游行程,充分发挥游客的周转率;
3- 航道局:作为江河运输管理机构,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没有做出应有的警示又没有及时制止航行,导致游船冒险出航而翻船。游船好比高速公路上的大巴车,在航道航行一定有详细的航行安全守则和管控措施。
4- 船长和轮船:作为一名具有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的人,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是什么让他罔顾多次警示或气象条件冒险航行,从而引发灾难;轮船上的精密仪器(如北斗导航、气象雷达等)是否具备完善的技术、完全的工作效率,轮船本身是否具备如此天气下行驶的条件?将来是否需要提高标准?
这4个问题,笔者估计在不久将来将会得到应证,应证了也就得出此次翻船事故的发生原因,相信会有一批人来为此买单,真是作孽的旅游啊。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怪天咯,怪旅行公司咯
东方之星所在公司负有直接责任,航道管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国家富裕了,财政实力强大了,各行各业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而关乎人民生命安全的救护设备政府又投入了多少?一个执政政府如果人民的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这个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心里有何位置、有和用?
调查报告出来了!完全符合笔者当初判断(报告无第二条之责任)
调查报告详文网址:http://news.ifeng.com/a/20151230/46894235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