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2014年因为眼底红斑裂孔在厦门眼科中心住院做手术(本人母亲有参加新农合),术后带相关材料至秀屿区新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办理医疗费用报销,被告知为外地私立医院不能报销,但据本人查询医保定点医院名单,有包括厦门眼科中心。请秀屿区新农合中心予以办理报销,若不予以办理,烦请出示有关不予报销的书面文件。同样的情况,为何省内宁德等地就可以报销?市内的私立医院莆田眼睛明眼科专科医院也可以报销?
厦门眼科中心医院看病报销问题?
根据《秀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秀屿区参合农民在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在市外的县级或二级以上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经查实,厦门眼科中心医院为政府与民营合作的医院,我区将其认定为民营性质的医院。
区新农合咨询电话:5850718.(秀屿区卫生局(查询)于 2015-3-18 15: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