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入寻常百姓家 于 2016-9-12 10:53 编辑
在市长信箱看见雅安恒信上海城 鸿祥物业公司收取全体业主 电梯增容费,市房管局答复电梯增容费目前没有收费依据,自行到雅安市物价局投诉。这里本人问问当政者或者可以管理此收费项目的主管部门,既然这物业公司拿不出 电梯增容费 的收费法律依据,是不是乱收费。明明已经反映到管理部门(虽然是网络反映),但就是不作为。答复一句:到物价局投诉。这是不是敷衍我们广大市民。 业主收房已经交了物业管理费,这物业管理费,包括了电梯使用费。 咨询过鸿祥物业公司,答复是 装修房子的时候,电梯使用的频率太高,要另外加钱。就这么一个意思。 先不说这回答有多扯,有多牛。 第一,这物业公司所有收费,没有开具任何正式国家发票,你说是一个散工人收费不开具发票咱不说了,既然是国家正式注册的物业公司,收费就应该有发票。二,收费没有法律依据,更别谈什么收费听证,公示。自己随便编一个借口就来张口要钱,三、就算是收,这电梯使用费,岂不是在重复收费,至少和物业管理费有重叠的收费地方。说白了也就是乱收费。 依照物业公司说法,我装修房子电梯必定用得多就得多收费,那我没有入住,电梯我并没有使用,是不是应该少收物业费呢?
烦请相关部门跟进此事,要么请相关单位帮助物业公司拿到收费的法律依据,要么就请相关部门对此事作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不要再搞一个自己物价局投诉就行了。 网络投诉算不算?如果非要到物价局投诉,网络投诉在哪里投诉,有什么流程。
【2016-09-22 08:44:09】 市发改委: “飞入寻常百姓家”朋友
您好!
您关于《恒信上海城物业收取电梯增容费》的提问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住宅物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三、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内容,物业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物业服务事项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共有部位的绿化、环境卫生的保养和维护;
(四)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
(五)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就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与相关业主另行约定。
四、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市雨城区范围内的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指导价由雨城区发改局和雨城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共同制定。四级最高标准为1.6元/㎡/月。
综上所述,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应依据雨发改价格〔2014〕18号规定的等级标准收取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增容费”如果在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物业公司可按合同约定收取有关费用,如果没有合同特别约定,业主可拒绝缴纳“电梯增容费”。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