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是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贵局您好,《计生条例》说到:双方农村户口,第一胎未女儿,但一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得再生,请问市直政府雇员是否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工作人员?是否能生二胎?
网友你好,你是否属于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问题,可咨询你单位所在地的区级以上人事部门。如你属于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不符合再生育一胎条件。
感谢你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4-02-24 22: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