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海德业主入住2年多,水表至今还没有分户,所有水表开户的材料交房时都交给地产和物业(地产和物业是三盛集团的),物业收取水费是按2.2元/吨标准收取。找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说找地产,找了地产地产说找物业,找物业,物业说要自来水公司来验收。兜了一圈,只能找咱们的政府了。希望有关部门出来协调,免得出现像金玉良城物业卷款走了,业主没水喝不知道找谁。三盛地产办灯光节搞地产促销,是否用业主的公摊水电,看到灯光节的灯都接在公摊的电表上,希望有关部门查查。地产搞促销是否是业主买单的。
我们在收到您所反映的该信访事项后,立即派员向中闽水务公司和开发企业三盛地产了解相关情况,并致函福建省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东侨建设函〔2016〕25号),要求开发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和说明。现将核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三盛海德公园按2.2元/吨的最高标准收取水费问题。
三盛.海德公园由福建省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为分期开发。目前整个小区自来水使用的是一个总表,开发企业正与中闽水务公司加紧协调办理相关区域接收事宜。依据宁价费[2013]195号和宁价费[2006]49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①第一阶梯20吨以内(含20吨) 2.38元/吨;②第二阶梯20吨-30吨(含30吨)3.17元/吨;③第三阶梯30吨以上 3.96元/吨;二、特种行业3.60元∕吨;三、其他行业2.80元∕吨。以上价格均包含污水处理费0.8元/吨。目前,三盛海德公园采用总表收费模式,水务公司套用其他行业2.80元∕吨的标准征收该小区的水费。您所反映的该小区物业按2.2元/吨的最高水费标准向业主收取水费与事实不符(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价,最低2.38元/吨,最高3.96元/吨),不存在按最高水费收取情况。
二、灯光节电费问题。三盛地产举办灯光节产生的电费是否使用业主公摊电费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由物业部门或者社区居委会进行了解,帮助协调。
(建设局于 2016-8-5 16: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