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答疑

(2012)佛中法信通字第1号承办法官,没有为人民群众提供纸质答疑。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我院已按规定于2012年1月12日安排法官对您进行了答疑,如您仍对本院作出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谢谢。
2012-01-12 13: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