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侵占公共面积。

连城县阳光新都小区是连城县第一个城市综合小区,但是阳光新都小区3号、4号、5号楼存在大量违章建筑,私自改造公共面积,把公共面积改成杂物间、厨房及养鸡场所等。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楼层的采光及通风效果和应急逃生效果。这种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是违法的行为!目前,小区仍有住户在改变小区原有的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私自扩大原有商品房的面积,大量侵占公共面积。我就此事向你投诉,希望能还小区公共面积原有的使用性质。让小区广大住户得到公平、公正机会!谢谢!(附件是3号楼505室侵占公共面积及改变公共面积为厨房。和5号楼、4号楼的私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图。)
感谢您对本局的工作与支持。(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6-27 09:56回复)
附件:09-55-42-关于小区内住户私自占用采光井的反馈.doc
 09-55-59-微信图片_20170616094440.jpg
 09-56-05-物业回复.jpeg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通过该小区物业及业主进行调查了解,小区内确实存在部分私自加装护栏的现象。该小区交房初期有大部分业主向小区物业反映小区架空层外立面无护栏,从楼下容易进小偷等不安全因素,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小区物业协同工程部一起进行了排查,认为确实有上述问题的存在。经物业公司同意,部分业主便在架空层统一设置防盗网,用以消除该安全隐患。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情况属实,加装的防盗网对外立面没有实质性改变,对他人也没有造成影响。(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7-6-28 16: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