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停车、不报警、不抢救伤者,反而故意遮挡号牌,驾车逃逸。
3月16日下午5时8分许,云梦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新316国道云梦曾店镇大方村路口,一辆货车撞倒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后逃逸,三轮摩托车司机及乘坐人受伤。
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看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侧倒在路边,摩托车倒地点有两块黑色塑料板和一个破灯罩,摩托驾驶人及乘坐人共五名老年人不同程度受伤。据摩托车驾驶人反映,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红色货车撞到自己的车后,司机下来查看了一下情况,质问了他几句后就驾车走了。自己及车上乘坐人均未看清肇事车辆号牌。民警将伤者送往医院,仔细勘查现场后,未走访到其他知情者。民警随后调阅事故地点附近卡口监控,从距离事发地点不远处的一电子眼中,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大型自卸货车,该车保险杠上的一个加装灯缺损,与事故地点散落物相吻合。但该嫌疑车牌照用布遮挡,无法查清其号牌。
民警仔细分析肇事车行动轨迹,沿肇事车辆行驶方向寻找线索,终于在一处卡口发现了嫌疑车信息。经比对,皖KJ21**重型自卸货车进入警方视线。民警通过网上查询,找到该车所有人李某并立即与其联系。李某接到民警电话后,闪烁其辞,一番推诿后挂掉电话。再与其联系时,电话一直打不通。该车的嫌疑迅速增大。民警循线追踪,到周边运送石料的工地查找自卸货车线索。得知当天有约100辆自卸货车运送石料到云梦,皖KJ21**重型自卸货车到过其中的一个工地卸载后离开。民警向工地负责人讲明事故情况,并要求工人发现该车后立即与交警大队联系。同时,民警再三打电话与李某联系。经多次做思想工作,车主李某终于承认“3.16”交通事故肇事事实。
3月18日8时许,李某(男,38岁,安徽人)驾驶皖KJ21**重型自卸货车到云梦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民警查看、比对现场遗留物,与该车受损点完全吻合。
经询问,李某对3月16日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当天下午3时许,李某驾驶皖KJ21**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因采取措施不力,撞上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事故发生后,他认为事故人员受伤问题不大,加之在出事前半个小时接到老家电话,说其母亲病重,心里有些着急回家就驾车逃逸。因为害怕交警查到,事故发生后李某将车牌遮挡,企图侥幸逃脱。然而,不到一天,就接到交警的电话, 自知无处可逃,李某于3月18日驾驶肇事车投案。
肇事逃逸,牢底坐穿。
一辆摩托车坐五个“老年人”?摩托车有驾驶证吗?遵守交通规则了吗?
严惩逃逸者
超载、不戴头盔也少不了追责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常用俗语,要想别人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除非自己不去做。指干了坏事终究要暴露的。
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看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侧倒在路边,摩托车倒地点有两块黑色塑料板和一个破灯罩,摩托驾驶人及乘坐人共五名老年人不同程度受伤。
肇事逃逸好蠢,汽车的保险第三者就是为了这些意外准备的啊
另外这一个摩托能坐五个人?
当代的掩耳盗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