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3800亿!克强总理再派减税大红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万亿减税降费目标正在逐步兑现。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6项减税举措,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普华永道中国中区公司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表示,在去年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基础上,此次减税举措再加上降费等其他降成本举措,今年有望实现1万亿元减税降费的目标。
增值税税率13%并入11%
增值税税率13%并入11%
上述的6项减税举措,具体来说,包括
1)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挡,取消13%这一档;
2)农产品等相关行业增值税税率降至11%;
3)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扩大;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扩大;
4)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5)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政策扩围到全国;
6)部分针对物流企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优惠政策延续。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这次减税政策有两大特点。一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在4月份2000亿元减费政策实施后,紧锣密鼓地实施减税政策,能让企业真正有获得感;二是减税举措比较有针对性,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将受惠,税收优惠政策将促进养老、就业等问题解决。
其中,今年头号减税举措是增值税税率四档简并为三档。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有17%、13%、11%和6%四档,增值税税率档次过多而不利于营造简洁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目前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货物范围包括农业产品、动物类初级产品、自来水、暖气、热水、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等。
李军表示,目前这些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有可能降为11%,具体情况还需要财税部门后续发文进行明确。短期内能够出台这一政策让企业感受到政府的减税诚意。
此外,会议表示,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小微、科技企业税收支持力度加大
小微、科技企业税收支持力度加大
上述会议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以及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此前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中小企业可以将更多的研发费用在税前扣除。这项政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用财政减收换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是值得的。
另外针对初创科技企业融资难、风险高的现状,会议决定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上述会议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张斌认为,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也体现了国家支持农户发展、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如何可持续运行是一大问题。学界普遍共识是,养老金有三大支柱,一是强制性社会保险,二是企业年金,三是商业养老保险。给予商业养老保险一定税收扶持政策,以鼓励这部分资金的壮大,早已列入改革议程。
201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天津等31个城市试点健康保险产品的递延纳税。此次试点政策得到推广,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国税总局督查营改增落实情况重点关注7大问题
国税总局督查营改增落实情况重点关注7大问题
为确保税收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开展税收执法大督查,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内外部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国税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郭晓林表示,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督查将重点关注7个方面,包括:
营改增试点推出的各项税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营改增税负分析相关工作,对税负上升企业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
是否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发票使用情况,合理发放发票;
是否严格按照规定代开发票;
是否存在原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混淆入库科目或入库级次的情况;
是否存在超范围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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