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一碰瓷诈骗者,昨天被判拘役


开着租来的宝马车四处兜风,找个相对僻静的十字路口“蹲守”,见到中高档轿车就上去“刮擦”,事后还迫使对方拿钱私了。昨日,记者从柯桥区人民法院获悉,豪车“碰瓷”团伙中的杨某被判诈骗罪成立,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21日上午11时许,市民陆先生开车途经柯袍线华舍段一十字路口附近时,与一辆突然出现的白色宝马轿车发生“刮擦”。
“宝马车上下来三个男的,说我撞了他们的车,要我赔修理费。”陆先生说,他连怎么跟人家撞上的都不清楚,只听到有碰到东西的响声,就停车了。
车子停下后,对方检查发现车的反光镜被撞坏,车身也有刮擦,立即向陆先生索赔。得知陆先生没有带足够的现金,对方提出以他脖子上价值1万多元的金项链作为抵押,等他取了钱再还给陆先生。
见对方人多势众,为了不惹麻烦,陆先生摘下金项链给了对方。等陆先生取完钱回到事故现场,对方早就不见了。
原来那天上午,杨某和两个同伙正在路上寻觅可下手的目标。陆先生独自一人开车出现时,杨某催促两名同伙赶紧动手。
就在陆先生开车准备转弯的瞬间,杨某团伙的一名“马仔”用弹弓将一枚话梅核弹向陆先生的汽车。“咚”的一声,陆先生以为车子发生碰撞,就停车准备查看。
此时,杨某一行人快速下车,用事先准备好的砂纸在反光镜上摩擦,造成了车子刮擦的假象。
金项链就这么硬生生被拿走了,越想越不对劲的陆先生,最后还是报了警。
4月22日,犯罪嫌疑人将作案损坏的车子驶入柯桥一家4S店进行维修时,被随即赶到的警方控制。
碰瓷可以这样防范
经查,这是一个有组织、有目的的诈骗犯罪团伙。在人员分配上,开车司机为老大,携两名“马仔”,形成三人一组的“小分队”,驾着租赁来的宝马、奔驰等高档轿车,沿途在多个一、二线城市伺机“碰瓷”作案,专挑偏僻路段。
“碰瓷”案件中,受害人之所以屡屡被坑,是因为犯罪分子擅于制造“事故纠纷”的氛围,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负主要责任,理亏在先,从而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削弱受害人的气势,达到要钱的目的。对此,柯桥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车主,以下几点可以有效防范碰瓷:
1.报警、联系保险公司,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和理赔人员处理。
2.途经偏僻处遇“事故”,最好拍照、录音或录像,对于漫天要价的“私了”要求,要保持警惕。
3.可以安装行车记录仪,能够有效预防“碰瓷”。

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是不是轻了点。

最后的提醒,这叫傻帽,对方就是人多势众,接近于抢劫,你如何防范?

判个10年,看他还碰不?

要按敲诈勒索算了吧

团伙作案才关了五个月等五个月后又可以去碰瓷了
车上的小偷也要关六个月
对这些人那么好

这样低的违法成本,怪不得类似犯罪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