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与小孩与猪圈生活,农业厅推给地方,地方不作为

2017年9月6日本人在浙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内向浙江农业厅实名反映民声:自去年五水共治,今年环境检督以来,回山镇上市场村中元里街道群众居住地多年来一直与猪圈为邻,污水毒菌困扰老人小孩,我父母房子前后被猪圈包围,前门猪圏见视频有两头大猪遍体咬伤,何况人乎?后门因事未能录制有4头猪。一开房门,蝇蚊满屋,特别是夏天让人苦不堪言,如此惨状,向当地政府反映无人作为!近日又向12369反映,至今仍没有任何人来管。省环保部门建议我向农业部门反映,本人芝麻信用731,实名投诉,现恳请有关部门体察民情,实地核实,特此申请!后于2017年9月14日浙江农业厅落实后回复: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厅及时委托新昌县畜牧兽医局进行调查。经调查,新昌县回山镇上市场村中元里有两家生猪散养户,杨秋姣生猪存栏4头,丁惠珍生猪存栏2头,都为农村个人养殖的“自留畜”,并非从事畜禽养殖经营。丁惠珍猪舍位于你父亲住所前4米左右,经过猪舍会闻到少许异味,还有少量排泄物外漏;杨秋姣猪舍位于你父亲住所后排斜对面10多米处,管网接口松动,有排泄物外漏。走访你父母住所,家里放置的苍蝇帖上粘有大量苍蝇,蚊蝇较多,臭味不明显;走访周边另外2户人家,均反映丁惠珍和杨秋娇猪舍卫生清理不及时,夏天蚊蝇较多,天气炎热时气味明显,影响附近居民。你信访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已下达《关于要求加快畜禽散养环境污染整改的通知》,要求丁惠珍和杨秋姣两户养猪户尽快清理猪粪、外漏污水及污染区域,修补管网接口,对畜舍四周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减小臭气的产生,并做好畜舍四周的除蝇除蚊等工作,保证猪舍及周边环境整洁;配备排泄物贮存桶等设施用于贮存排泄物,并通过农牧结合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得偷排、直排、漏排。同时,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分别与丁惠珍和杨秋姣签订生猪散养环保承诺书。本想着事情因该能够得到解决,没想到,当地镇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只是做表面功夫,畜牧局人走后,事情根本没有得到改善与有效落实。本应是人民公仆有所做为变成了应付式做为!可怜我父母依然多次奔跑向当地领导反映而不得解决。丁惠珍和杨秋姣两户养猪户只草草应付式清理两次猪舍,真实卫生与没有清理一样。1.外漏污水及污染区域没有改善;2.本当修补管网接口却连管网接口都没有;3.畜舍四周本应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减小臭气的产生,并做好畜舍四周的除蝇除蚊等工作,保证猪舍及周边环境整洁,以上没有一条做到。4.没有配备排泄物贮存桶等设施,也没有用去贮存排泄物。6.没有通过农牧结合进行资源化利用;7.一直在偷排、直排、漏排。8.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分别与丁惠珍和杨秋姣签订生猪散养环保承诺书,形同虚设,两养猪户丁惠珍和杨秋姣没有做到承诺内容。9.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对与养猪户的环保承诺监管无力,做官而不做为。群众丁赣阳再次恳请有关部门和领导能真正解决此民生实事,还我年老父母与街坊邻居一个生存环境!9月25日农业厅回复:你好!根据属地原则,问题解决还应靠地方政府。新昌县回山镇政府已采取措施,如不满意可继续向镇政府或县政府反映。省长您好!我父母年迈、小孩尚幼,居民区也大多是老人小孩,实在无法子,我又在广东,地方不作为,请求省长您了!
丁赣阳先生: 您于2017年9月28日反映的你家在回山镇上市场村,你的邻居杨秋姣养猪4头、丁惠珍养猪2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10月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按照上级要求,农户的存栏5头以下(母猪2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应达到以下标准:1.配有生猪养殖排泄物贮存池或贮存桶等贮存设施。2.拥有相配套的消纳土地,生猪养殖所产生的养殖排泄物全部通过农牧结合进行资源化利用。3.养殖排泄物不得直排、偷排、漏排,对原已污染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整洁。 4.业主本人应签订《生猪散养环保承诺书》。镇已经告知2人,如果确实想继续养猪,应该做到以上4条,目前2人已经签订承诺书,下一步镇会再次督促2人严格执行养猪标准执行。感谢你对村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昌县人民政府(县信访局内)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经办人:赵倩兰联系电话:86337742
回山镇 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