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众多车主而言,停车费是一笔不可少的支出。8 年前,巴城部分公共区域停车开始收取停车费,如今,大街小巷划定的停车位再无“ 免费午餐”。常有市民向晚报反映自己的疑惑:目前巴城公共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谁在收取停车费? 停车费最终用途是什么? 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停车管理员指挥停车
哪些地方停车要收费?
共有近3000 个路边停车位,多分布在辅道
“车可以往前来点儿,再来点,可以了。”昨(14)日上午9 时,市民胡女士开车到巴城西华街办事,停车时,一位身穿绿色马甲的停车管理员立即上前指挥。停好车后,该管理员在车前轮胎上做了一个停车时间的标记,胡女士支付了2元钱。“ 停了7 个小时,还需要补3 元钱。”下午4 时,胡女士将剩余停车费交给停车管理员后驱车离开。胡女士经常在外停车,每月停车费这一项开销得有上百元。
据了解,巴城有将近3000 个收费的路边停车位,其中江北有860 余个,江南有1970 余个,多分布在辅道上。晚报记者走访发现,收费区域大多划定了停车位,并设立了告示牌,标明收费标准、举报电话、收费单位等信息。但有一些停车收费区域没有停车位和告示牌,这是为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未设告示牌的主要集中在江北,江北大道黑化后还未设立告示牌。“ 为让市民停车更放心,即将在这些地方划定停车位,设立告示牌。”
谁在收停车费?
2家停车管理公司收费,为140余人提供就业岗位
相信有不少车主疑惑,路边停车位属公共空间,为何还需要交停车费?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办公室负责人袁壮平介绍,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是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组织的需要,按照交通流量、道路宽度、刚性停车需求进行统一规划、设置,并纳入统一管理。道路属公共资源,收费是为了体现占用道路资源的公平性。
谁在收取停车费? 晚报记者了解到,巴城共有两家有收取停车费资质的公司,江北为巴中市鑫鸿福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江南是巴中市全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收费。道路停车收费为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进行统一收费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约束和监督。
袁壮平介绍,收取停车费一方面为市民提供了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通过规范车辆停放,能促进交通的疏堵保畅和城市公共管理,改善市容市貌。两家停车管理公司共有140 余名停车管理员,其中有残疾人、下岗职工、留守孤寡老人、贫困户等。“大部分是社区推荐的困难户,每个月有一定的收入,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巴中市全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全勇说。
收费标准怎样?
4 小时内2 元/车·次,不足15 分钟不收费
根据巴发改[2016]36 号文件,规定了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的收费标准,两家停车管理公司按标准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停放时间在4 小时以内的机动车辆,按2 元/车·次收费,每超过1 小时加收1 元,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收费,每天每次收费最高不超过10元,停放不足15 分钟(含15 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
“如果我晚上停车,收费员已经下班了,还需要交停车费吗?”晚报记者问。全勇介绍,该公司仅在员工上班时间进行收费,如在员工下班时间停车,第二天上班时间仍未离开,则需要收取费用。鑫鸿福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珏介绍,根据文件要求,收费时间为24 小时。“但考虑到具体情况,仅在上班时间收费。”
停车费去了哪儿?
员工工资、公司运转经费、上交财政
司机们交的停车费去了哪儿?陈才德是巴中市鑫鸿福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巴城状元桥街20 多个停车位的管理收费,早上7 点到晚上7 点上班,每天收取的停车费,他会根据上交标准交给公司,剩下就是自己的,一个月收入有1000 多元。
该公司总经理王珏介绍,公司根据员工所负责路段的停车量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停车费上交标准。晚报记者了解到,巴中市全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也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停车费管理。
除开员工工资,剩余的停车费又去了哪里?两家公司负责人介绍,一是按照招标合同上规定的缴纳比例,将对应的资金上交财政,剩下部分留作公司的运转经费。
车主遇乱收费可投诉
“ 明明只停了10 分钟,也要收2 元钱。”“停车吃个午饭,居然收了5 元停车费。”……有车主抱怨,经常遭遇乱收停车费的情况。
袁壮平提醒广大车主,如遇乱收费情况,可拨打12319执法局24 小时热线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将在30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还可拨打发改委投诉电话12358 等电话进行投诉。“如果遇到员工乱收费的情况,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广大车主监督。”全勇表示。
也有停车管理员抱怨停车费用难收。“有的车不管停多久,只给2 元钱,有的司机会加1 元。”“有的车停了三四天,走的时候也只给5元。”……停车管理公司负责人希望,广大司机应按照标准交停车费。
(来源巴中晚报实习记者张娇)
管理手段简单粗暴,停车移动收费系统又不是没有。这种收费方法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同意楼上意见!既然收费了,就应该对车辆安全负责。
上述转载的帖子,5点算是阐述得比较清楚了!可是个人觉得再补充两点就更完美了。1,收费管理员的责任和义务。2,车辆出现损失该不该负责。这两点才牵涉到车主的切身利益,才是车主们最关心的。两家公司都未涉及,避重就轻,打擦边,忽悠百姓。
基本费用,老城是3元,江北是2元。一河之隔,是多少了一元还是少收了一元呢。
另外,车在收费员下班后停放,第二天上班后开走,如果此段时间车有什么损坏,该怎么划分责任呢?我想结果肯定是,如果有损坏,收费员肯定会推卸责任,且不收费。如果没有损坏,你就乖乖的交费吧。
从没享受过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待遇
应该取缔收费行为
狗屎一样的停车管理公司,你们关系好,后台硬。不晓得通过啥子见不得人的手段竞标成功了的。停车管理人员鱼龙混杂,污教至极,素质参差不齐。停车乱收费之人占十之八九,你们的监管形同虚设!巴中的形象全败坏在你们几爷子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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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还算是便宜的了,要是在某停车场停车,一般都是5元一个小时,
国家貌似规定了吧??好像是2元呢,,,要是五元,就是黑心,,黢黑的心。
总之,在中国,有钱就是大爷,,有了钱,你就有了一切,包括面子
你随便在那个停车场看嘛,都是5元。街心花园附近,草坝街附近,都是5元一小时,
巴人广场那里停车偏贵,不知又是谁在经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