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各单位,市纪委各派驻机构: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毫不松懈、持续发力。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忘初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
二、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不折不扣落实廉洁纪律规定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令行禁止不触“红线”。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四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五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六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过节纪律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责任担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节日期间安排专门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反映违反过节纪律的问题,严查快办,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点名道姓曝光。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共潮州市纪委
2016年12月27日
潮州市纪委受理违反节日纪律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68)12388;
2.举报信箱:潮州市纪委信访室;
3.网络举报:潮邑清风网(http://www.cyqf.gov.cn)“我要举报”栏,或“潮州纪委”公众号“我要举报”栏。
来源: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