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PT15102000163 回复意见不属实
管道漏水是严重的问题怎么可能拖那么久,由于之前反馈开发商并无给予修复答复,只能自家花钱请师傅修复再进行投诉希望给个补偿什么的,补偿什么的我们也没抱多大希望,但是万万没想到回复谎报的结果,景隆凯旋城1#楼1304业主并未收到施工方任何工作人员的勘察修复的消息。
在此根据其他业主强烈反应景隆凯旋城的门前景隆凯旋城发亮的标题灯也已坏3个月都没人修,还有上次8月8月的苏迪罗台风吹坏了1#楼2单元的楼下玻璃门和吹歪了号码台至今也未见到施工方整修。建设局再不管真的业主没法活了,凯旋城的开发商这么拖拖拉拉明显在耗保修时间或不想履行保修义务。民声诉求民声诉求啊....
你好,一、渗漏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同时在场的人员还有业主、物业和施工方各一人,具体勘察情况如下:1.业主投诉的渗漏点位于该业主楼层的阳台排水立管上。该管道为雨水和阳台地漏排水合用管道。目前该渗漏点已由业主自行修复,未再出现渗漏。业主认为该排水管道尚在保修期范围内,要求开发商赔偿业主修复所需的费用共计2000元。
该房于2014年7月交房,2014年10月装修,大约2015年1月入住。2015年7月~8月,楼上业主发现阳台的地漏堵塞,流水不畅,请物业帮忙协调,请该业主打开地漏检查口,以便清除堵塞物,但该诉求人当时未予配合。
大约在2015年9月份,楼上业主自行叫人清通堵塞物。诉求人于2015年10月发现管道渗漏。据了解业主和物业,都认定渗漏点的渗漏量大。渗漏量大的情况下,在经过大几个月以后才发现渗漏(这么长的时间有下过大雨)。是否由前期施工做成渗漏,这点很值得商榷。管道渗漏有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的:a.交房前,施工方未做好造成渗漏;b.二次装修时,装修师傅的操作不当造成;c.业主在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操作造成。
由于该位置渗漏无法确定责任方,施工单位无法满足诉求人提出的补偿条件。
二、物业管理方面:我局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已经通知物业对小区内损坏设施及时修复。经现场查看,跟据市民反映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11-22 21: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