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国的慢性病(乙肝)患者非常多,我市为高发区,这类病人非常多,而巨额的医药费用,让他们穷困不堪。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开通医保报销核苷类抗病毒治疗药物,而我们市在经济发展迅速,医保囊括许多种类病的同时,这类群体却不能报销巨额的医药费用,导致他们家庭贫困不堪。
因此写信向领导建议开通此类病的医保报销。望领导尽快为这一大类病友谋福利,谢谢!
致
礼
吴山
吴先生:
您好,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不包含慢性乙型肝炎,特殊病种种类由省人社厅统一制定,我市暂无相关政策性文件。根据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慢性乙型肝炎治疗药物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替比夫定、恩替卡韦为乙类药品,自付比例10%;聚乙二醇干扰素a、普通干扰素a为乙类药品,自付比例15%;替诺福韦为非医保用药。我市无本地药品目录,统一执行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您建议开通此类病的医保报销的事项,我单位将在省里特殊病种种类及药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时及时向省里反馈。祝您早日康复!(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10-16 08: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