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共党内法规建设,纪委办案应告知嫌疑人涉嫌违规条款,并告知对其强制措施"带走”的党内程序法规条款
丘建东
2015.02.06
(一)
我尚不知道我的诉求是否属于12345平台的管辖范围,但从平台的诉求类别栏目设置来看,上有政治综合党的建设政治体制,似也可以。
(二)
前中共龙岩市委书记黄晓炎,前龙岩市副市长陈盛仪被党的纪委带走调查,其《闽西日报》发布的通稿消息是其涉嫌违纪,问题是能不能公布涉嫌违纪哪一个“罪名”条款?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泄密,与他人通奸等,又能不能公开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党内法规上的条款?“双规”,带走,接受调查,协助调查,有没有区别?其区别哪里?要不要告知家属?
(三)
本人并非非议党的反**政策与措施,只是“依法治国”不是“党依法治国民”,如何问题都有问题的两面性,既要党的廉洁又要党员的权利与公民权利,故应从实体法程序法上完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纪委办案应告知嫌疑人涉嫌违规条款,并告知对其强制措施"带走”的党内程序法规条款。
您好,您好!因龙岩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尚未参加龙岩市“12345”的工作联动,我们无法批转,建议您直接向该单位咨询。感谢您对龙岩市“12345”的关注和支持。(龙岩市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5-2-9 15: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