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的考试诉求

您好:
我是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今年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考到了南平市顺昌县,经历了体检,政治审核之后,9月份来报道,了解了县城和岗位情况之后,发现工作并不适合自己,所以我不想接受工作,目前我尚未报答,也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档案在顺昌的人社局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走人了且跟单位递交放弃岗位申明,且如果考上霞浦的事业单位。会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在而出现政治审核环节不通过而影响聘用,我问了下我们的人社局说,录用批文已经给我们单位了,也有记录在档案中。这关于我今后的人生方向,请给我个准确的答复,非常感谢
信访人:
2016年9月5日,你通过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咨询关于考录事业单位后要辞退是否影响今后的就业问题。现就相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根据《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 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目前参加公务员考试者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放弃报考职位等,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事业单位招聘尚未出台这项规定。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9-9 15: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