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教育局行政不作为

信访事宜:本人就诉三门县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两次到三门县法院提请立案,一次是去年,一次是今年5月份。2017年5月份这次提请立案,三门县法院在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强大号召之下,工作比较细致,委托专人负责把立案表格资料寄送到了本人居住地。据此,本人对三门县法院在习主席领导下所表现出来的焕然一新的工作面貌感到十分地欣然、充满期待。但是,自从五月份递交上述立案申请之后到现在已经几个月过去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该法院应该在7个工作日之内给予本人是否立案的答复,却至今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答复信息给予本人。而与本人就同样事件在同时期内诉三门县教育局行政不作为的其他二十多位老师迄今也都没有接到三门县法院任何是否立案的答复。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本人在此举报三门县法院不作为一事,并就三门县法院在习近平主席一再强调“依法治国”号召之下依然如此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觉悟而“莫名其妙”地“一再拖延”立案一事表示极大地愤慨。尽管我们所诉事件中的涉事官员已经调换几届了,但“当事官员不在了”而“人民政府”之教育局这个行为主体还在。这就是依法治国原则赋予我们诉三门县教育局不作为的信心依据之所在。反观现实,三门县法院关于是否立案的久拖不决行为已经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之实例了。本人除在此举报之外,并将保留进一步诉诸新媒体而揭发其“瞻前顾后”之不作为行为的权力。作为普通老百姓,本人深信,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之下的中国现今社会里,“任何桌面以下的拿捏掂量”一旦跃然桌面以上、使其“公之于众”,那么“道义”的力量就一定会占据主导地位。更何况,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对此,本人深信不疑!因此这也将不断激励我自己和其他二十多位老师“认真”下去以免半途而废,并希望通过自己和其他教师们的共同努力来帮助三门县法院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准则、并藉此为整个国家的依法治国氛围之形成添砖加瓦——公务机关需要依法治国的社会潮流裹挟才会转化为其内生动力而非相反地能够寄希望于他们自觉自愿地不以“长官意志”为转移。窃以为,如果普通百姓都抱以民不跟“官”斗合法“权益”的思想,岂不是就犯了毛主席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所指出的第一种错误了吗:“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在此,本人建议三门县法院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体观看一下央视十集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之依法治国篇,并就公平正义究竟应该以什么为准绳进行集体政治学习、研讨。就此一事,三门县法院真是太缺乏大背景大环境之大局观了。就此,本人作为一名三门人,为有这样一群不思进取的法院同胞兼老乡而羞愧啊!希望我们彼此都能够团结在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的旗帜下,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国梦之于公民福祉的伟大奋斗之中吧!
你(反映人:邵苏宝;住址:浙江省三门县;联系电话:18957630258)于2017年8月24日向省信访局网上举报反映“你就三门县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两次到三门县法院提请立案,均没有接到三门县法院任何是否立案的答复“的相关问题。8月25已经转我单位办理。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由于反映三门县教育局行政不作为问题涉及的人员较多,且情况复杂。为此,我们出于慎重考虑,特向市中院报告相关情况,该案是否可以立案,目前正在等上级法院批复(8月份底会有回复)。我院会在9月份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门县人民政府或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联系人:丁逸影 联系电话:83367982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