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对面香格里拉小区,是绍兴市电力局下属的房产公司开发的,小区北面为住宅区,南面为配套物业用房,应为全体业主所有,但最近却租给一家饭店,天天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油烟味,严重影响小区的空气质量,请问电力局及环保局和其它相关部门: 1.这是我们全体业主的资产,你出租我们的房产是征求过我们全体业主的意见了吗? 2.出租给饭店环保部门经过了环境评价了吗? 3.这个配套工程房产证办出了吗?如没有,怎么可以开饭店?谁批的?消防能过吗?
民意。。
饭店就是配套设施;
电力高管都住在小区里面,他们也是业主。
这种情况,可以对照《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维权。
首先,要成立业委会;然后才可以要求开发商(建设单位)移交公共部门的使用管理权;若建设单位不移交,可向住建部门反映,让他们督促开发商移交业主共有部位。